居住证如何申领?

日期:2024-05-14 15:57 来源:沙县公安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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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流动人口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,可以向公安派出所或者被委托受理机构申领居住证。按下列三种情形办理。

1.合法稳定就业

申报材料:

(1)《福建省居住证申领表》;

(2)本人《居民身份证》或者《居民户口簿》;

(3)工商营业执照、劳动合同、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材料、录用(聘用)证书、社保缴纳凭证等。

申报程序:申请人提交上述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理机构申请办理。

办理时限:材料齐全,上报县级公安局治安部门核准,15日内办结。

收费标准:无收费。

2.合法稳定住所

申报材料:

(1)《福建省居住证申领表》;

(2)本人《居民身份证》或者《居民户口簿》;

(3)自有(亲友)房屋产权材料或者购房合同、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出具的住宿材料、用人单位、就读学校出具且加盖公章的住宿证明等。

备注:若是居住亲友房屋的,还应提供房屋所有权人声明(内容应当包括房屋所有权人与申领人的关系、申领人居住本址的情况、是否同意将其所有房屋作为申领人申领居住证的居住处所等)。其他相关材料要求请参照居住登记的材料。

申报程序:申请人提交上述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理机构申请办理。

办理时限:材料齐全,上报县级公安局治安部门核准,15日内办结。

收费标准:无收费。

3.连续就读

申报材料:

(1)《福建省居住证申领表》;

(2)本人《居民身份证》或者《居民户口簿》;

(3)学生证或者就读学校出具的连续就读证明等。

申报程序:申请人提交上述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理机构申请办理。

办理时限:材料齐全,上报县级公安局治安部门核准,15日内办结。

收费标准:无收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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